“罗辑思维”是一个在网络迅速窜红的自媒体,说它是“自”,其实也不尽然,表面上是罗振宇罗胖一个人演独角戏,其实后面也是一个团队在支撑、一个公司在运作。最近,“罗辑思维”摊上点事儿,他们先后两次引用了一位名叫王路的作者的文章,但没署名或没署对名,是主观故意疏忽还是辗转传抄把原作者漏掉了?应该都有可能。
王路是凤凰新闻客户端的主笔,也就说他的文章是有人包销的,“罗辑思维”这么不客气,王路感觉不伸张一下权益,对自己、对自己供职的单位都有点说不过去,于是写了一篇长文章,一边展示文采一边婉转地伸张了自己的著作权。罗胖多机灵的一个人啊,马上诚恳地道歉,马上表示要补发稿费,马上做出处理包括自己在内的团队相关人员(罗胖特别声明没有临时工)的决定。要说这事到这儿也就完了,但罗胖不是一般人呐,他是懂营销的咧,他在道歉信中大肆或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模式,摆出大挖天下文才入吾罗网的势头,向王路许以高薪酬,展开了公开的挖角攻势。
明知有错姑且错之,有人纠错马上认之,一边道歉一边利用道歉的场合自我营销,这叫输官司不输销量,这正是我们这个泛营销时代的时代精神,罗辑思维不光有逻辑思维,更有“把坏事变好事”的辩证思维,犯错不要紧,只要博眼球,认栽就一回,好处在后头。
“罗辑思维”自媒体做得很成功,犯错认错也很成功,而且堪称模式,这不马上有人依葫芦画瓢,《中国企业家》官方微信转发了“财新闻”的一篇文章,遭到后者维权抗议,《中国企业家》官方微信也腆笑着道歉,声称只是未经许可转载而非抄袭,并故作风趣地主动厘清这其间的关系是“猥亵与强奸的区别”,末了诚恳地表示:稿费是要补发的。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因为兵拿着枪端着刺刀,懒得和你讲道理。不过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在第三方眼里,秀才还是有同情分拿的;秀才遇见秀才,有理貌似能说得清,但不管是有理的秀才还是没理的秀才,投身于笔墨官司口水大战,往往是更在意秀而不在意理,胖秀才说,我给你发巨额稿费,大伙看我还是有实力的哦,瘦秀才接着话头说,爷争的是口气不是那几个破铜板。
在网络时代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和首发媒体的版权,一要靠法律,二要靠秀才们的集体自律和习惯养成。就目前的国情而言,好的习惯大概是这样的:坚持原创,这是传播业的价值所在;要转载别人的,一定要注明作者和首发机构,前提是人家允许或默认可以转;人家已经声明不允许转载的,最好别碰,不要抱着事后道歉补发稿费的牛逼心理肆意妄为,对于那些基本上是原创的媒体来说(其中以纸媒为多),请个律师是必要的,谁转了和谁要钱,不要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