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7.95%高4.51个百分点;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比全国的63.35%高2.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8.7%低7.42个百分点,人口的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1.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48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86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34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上升为165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上升为132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96人下降为315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75人下降为28405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6]:我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提高至10.11年。
在我区受教育程度人口中,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06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20年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91年高0.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十位,我区的文盲率[7]为2.66%,比全国低0.01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各类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1.城乡[8]人口: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3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我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近年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流动人口:全区流动人口8051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3390712人,省内流动人口4660692人。我区近年来社会持续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后期我们将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我区人口长期高质量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释:
[1]本通告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通告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