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醉驾电动车被判入刑


“醉驾加上未佩戴安全头盔,这是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暴露在安全隐患当中。”交警介绍,本月就曾发生过该类事故。
11月2日,一男子骑行电单车,在没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电单车失控撞向右方路缘石,驾驶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据死者朋友介绍,当晚他喝酒后接了个电话便离开现场。视频显示电单车速度并不是很快,如果他没有喝酒并佩戴安全头盔的话,惨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交警提醒,相比醉驾机动车,醉驾超标电单车往往更危险。超标电单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
交警表示,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明确规定,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单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此醉酒驾驶超标电单车并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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