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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路8成车行售卖超标电动车

莲塘路一带的电动车销售车行,仍有超标电动车销售。记者文波摄
 

    中山商报11月12日讯  去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但记者昨日接到市民投诉后走访发现,城区不少电动车车行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对于“禁卖超标车”的通知,这些商家不以为然。石岐工商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市民和记者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将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市民投诉:交警查超标车,车行却大卖

    日前,市民周先生刚买不久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查处,理由是这款电动自行车属“超标车”。

    “交警部门查了,我无话可说,但既然不准超标车上路,为何市场上仍卖得火热?这不科学!”周先生表示不解,希望记者对此调查。

    据周先生反映,市区最大的电动车卖场在莲塘路两旁的车行,大多车行仍在出售超标电动车。

    记者走访:莲塘路8成车行售卖超标车

    石岐区莲塘路有近10家电动车经销商,出售各种款式的电动车。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走访发现,8成电动车车行依旧在卖超标车。

    “很多都是新款的,这款2290元,时速可开到40公里左右,但你放心,里程表上显示最大的时速只15公里,不在超标车范围内;这款4000多元,卖点是式样漂亮,速度快……”在“雅X”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热情地介绍。

    当记者问及是否禁止出售超标车,销售人员表示:“之前给我们发过通知,但只是做样子罢了,我估计不会查了,你放心买吧。”

    马路对面唯一一家卖锂电池轻型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对此态度截然不同,“以前以为禁售超标车对我们是一个商机,没想到禁售了一年,实际上没什么效果。”该经销商表示,前来买车的市民均嫌锂电池电动车车型太轻,时速太慢,选择到其他车行购买超标车。

    部门说法:将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2013年,我市出台《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一律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同时全市禁售超标电动车。市公安交警支队将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有商家继续生产、销售、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认定生产、销售产品为机动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石岐工商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市民和记者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将前往现场调查处理。记者了解到,自相关规定出台后,我市交警部门对超标电动车上路一直保持高压状态,经常开展查处行动。
  

编辑: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