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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七条路白天禁行电动三轮

 电动三轮车基本都算机动车

  市中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董军峰昨天告诉记者,目前,不少标注为三轮电动车车辆,方向盘、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时速可达到40-60公里,已不属于电动车范畴,但其车内不具备安全带等安全设备,危险系数非常高,特别是经过非法改装的三轮车。

  近日,市中交警大队将查扣的不同厂家、型号款式的7辆三轮电动车,委托车辆司法鉴定中心逐一进行鉴定,其中5款三轮电动车被鉴定属于机动车。“雷沃福田、苍力、强力、长旺、岳峰这5款自己说是三轮电动车,但经过鉴定实际为机动车。”

  同时,根据2012年出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既然是摩托车,就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按照这个规定,行驶在路面上的三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绝大部分二轮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

  7条路白天禁行三轮电动车

  由于专业鉴定三轮电动车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而济南市区目前禁止摩托车通行。因此,市中交警大队辖区有7条道路禁止三轮电动车通行,玉函路、英雄山路、经十路、经七路、纬二路、经一路等,部分路段也禁行二轮电动车。

  董军峰表示,鉴定为机动车的二轮三轮电动车在禁行区域通行,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属于违反禁令标志,依法处以扣3分,罚款200的处罚决定;如果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的还将会处以暂扣车辆或行政拘留。

  治理困境:禁行不禁售治标不治本  

  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在机动车挂牌时,机动车品牌、车型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发的 《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里,才能办理挂牌业务。而到目前为止,工信部的产品目录只公布过7款三轮电动车,这也就意味着绝大部分三轮电动车是无法挂牌,更不能上路的。

  但现实中,明明是机动车,在生产或销售时,却被故意抹去“机动车”的身份。同时大量非法生产、拼装的三轮电动车流入市场,甚至有销售商就是以“不用挂牌不用驾照”为噱头兜售产品。因此,此次交警在部分路段禁行电动车,虽然能在市区小区域内规范三轮电动车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但要从根本上治理三轮电动车乱象,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尤其是从销售上截断非法机动车的渠道。

  相关链接

  禁行路段 (市中区辖内)

  玉函路:六里山东口向北禁止一切三轮车通行;

  舜耕路:舜耕舜玉路口向北禁止一切三轮车通行;

  英雄山路:禁止二、三轮通行;

  经十路:禁止二、三轮通行;

  经七路:禁止二、三轮通行;纬二路:禁止二、三轮通行;

  经一路:禁止一切三轮通行。 

  禁行时间 每日7至21时 

  处罚标准 有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无驾驶证:暂扣车辆、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拘留

编辑: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