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摩托车,要吊销所有驾驶证?

摩托车行情
次浏览·2019/12/26 9:59:18· 来自:未知

驾驶报废的摩托车被交警查获

摩托车驾驶证和大货车驾驶证

要一同吊销?

这个处罚是不是太过严厉?是否有法可依?持这些疑问,驾驶员谭某向交警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12月23日下午,湘潭市交警支队法制科针对谭某这起交通违法案件开启了一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事件回顾

当天下午3点,申请人谭某和三位办案民警进入了面对面的听证程序。据雨湖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今年7月10日7时26分,谭某驾驶号牌为湘C69E58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从雨湖区沿江路上一大桥匝道,往岳塘区方向行驶。

在行驶过程中,遇上雨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例行检查,谭某由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当场查获。

谭某声称,自己所驾驶的摩托车车况很好,根本不可能报废。就此民警提供了几份证据。2014年6月11日、2015年12月11日和2016年12月20日,交警支队车管所分三次向谭某的手机发出短信,提醒他办理年检业务,第三次还告诉他车辆3个周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请尽快办理注销业务。

事实证明,谭某一直使用注册时的手机号码,但谭某在听证会上表示,没有收到过短信。另外,雨湖交警大队还出具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12月10日、11日对谭某制作的询问笔录。

听证会上辩论

“我的摩托车一直放在家中骑得很少,性能还很好,为什么要报废?”“即使我有驾驶报废摩托车的行为,也只能吊销我的摩托车驾驶证,为何连大客车( A1证)驾驶证也一并吊销了?这不是砸了我的饭碗吗?”在辩论阶段,谭某提出了两点质疑,表达了他对处罚的不满。

针对他的问题,民警列举了相关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4条第4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制科副科长胡红章解释,即使谭某的A1证和D证没有两证合一,根据法律也将吊销他所有的机动车驾驶证。

听证会结束后,谭某表示对相关法律已经了解,他仍然不服气:“因为摩托车的问题而吊销我的大客车执照,这样一来,就意味着我失业了。我相信,肯定还有很多老驾驶员并不了解这项规定,应该要加强宣传。

参加听证会的还有多名来自湘潭的运输企业的驾驶员。盛世交通的驾驶员钟铁军先生深有感慨:

“参加这次听证会,我还是有不少收获,对交通法规的条款也有了新的认识,做好车辆的检验和驾驶员资格审验同样重要,将来上路开车也将更加小心谨慎。

编辑: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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